根据《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方案的公告》的工作要求,阳江市医学会符合和具备承接2016年度医疗卫生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工作的条件,现拟定为承接购买服务单位,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为2016816日至819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科技局科技服务科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收到的异议,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及电话:何国华,0662-2830105

     地 址:阳江市安宁路38号邮编:529500

                                                                                              阳江市科学技术局

                        2016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