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我市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产业科技含量和综合竞争力,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展2018年度阳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符合申报指南的要求。
(二)申报单位为本市内注册的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申报企业必须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建有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企业研发机构。
(四)优先支持实施期内能获得较多数量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申报单位拥有发明专利的在项目评审中予以加分。
(五)项目申报书必须报送的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三证合一)、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加盖财务印章),企业法人须提供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加盖财务印章)。此外可提供查新报告、合作协议、专利证书、高企证书等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各单位须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申报资料均必须真实可靠。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同一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2项以上(含2项)到期未完成结题或存在项目到期不配合验收的企业;
2、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市科技计划立项的;
5、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七)主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关的基础和能力,项目申报书的内容、指标必须明确客观,严禁各种夸大和作假行为,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申报程序
(一)专题一至专题十四申报。申报人在阳江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sti.gd.cn/yj)进行申报(该系统与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部分账号通用。已于2016年12月前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的用户不用再注册,账号不变,初始密码统一为“yj123456”。其他用户必须先行注册后方可申报,未注册用户请详读附件3后进行注册)。
申报人通过管理平台填写提交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经申报单位、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和市科技局管理科室审核通过后(此时项目状态为“请交纸质材料至窗口受理”),双面打印申报书与相关附件材料合订成册(各种附件材料分类附于申请书后面),一式六份报送到所属科技主管部门。
(二)专题十五至专题二十申报。申报单位可从阳江市科技局网站便民服务栏(http://www.yjkj.gov.cn/)下载申报书和相关资料。申报采取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的报送方式, 纸质材料为A4纸尺寸,双面打印,按封面、目录、申报书、可行性报告、附件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六份及电子文档报所属科技主管部门。
(三)审核推荐。各县(市、区)科技局根据指南要求审核后,择优推荐到市科技局,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及推荐项目汇总表统一报送市行政政务服务中心(先在市行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的取号机取号,再到81号综合窗口递交取票号和材料)。县(市、区)推荐的项目需附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的联合推荐函。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3日下午17:00,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18年7月20日下午17:00,申报材料报送各县(市、区) 科技主管部门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下午17:00;纸质材料送达市行政政务服务中心81号综合窗口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受理时间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 3372126 (综合性业务咨询)
市财政局教科文科 3421621
各专题业务性问题请向申报指南所列联系人咨询。
附件:1.2018年度阳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2018年度阳江市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3.市县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操作说明
4. 网上办事大厅办理流程
阳江市科学技术局 阳江市财政局
2018年6月14日
附件1:
2018年度阳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重大科技专项
专题一:五金刀剪智能加工技术研发与产业化(专题编号1801 )
本专题旨在结合我市五金刀剪产业发展需求,突破智能加工研发核心关键技术,不断完善产学研相结合的协同创新体系,支撑我市五金刀剪产业的持续发展和转型升级。重点开展五金刀剪自动抛磨智能加工技术和机械装备研究,降低我市五金刀剪产业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本专题必须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重点支持2017年“珠中江阳四市联动”项目。
专题二:增材制造(3D打印)粉末的研发创新(专题编号1802 )
本专题旨在结合我市五金刀剪产业发展及转型升级的需要以及提升我市海上风电防腐技术,重点围绕增材制造(3D打印)金属粉末材料,激光熔覆增材制造粉末材料等进行粉末材料配方、制备工艺以及粉末制备稳定性研究,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技术水平须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申报单位必须具有与项目内容相对应的工作基础、行业背景和科研团队,具有较高的产业技术研究水平与协同能力。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负责人应具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科学研究或产业化经历以及组织协调能力。
3、项目实施周期2年,项目申报书上的技术经济指标必须明确客观,并将作为项目验收时的考核指标。
4、每个项目实施期必须申请发明专利3项以上。
(二)联系人:产学研合作科 梁国强、陈成鹏, 电话:2830106。
二、产业技术创新专项
专题三:产学研协同创新成果转化项目(专题编号1803 )
本专题旨在引导和支持我市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吸引高校、科研院所的成熟高新技术及创新成果在我市转化及应用,促进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支持我市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环境保护、城市废水污染处理、消防安全科学技术、防灾减灾技术成果转化等。
(一)申报要求:
1、企业必须与省内外高校或科研院所等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签有责权利明确的项目合作协议,分工和进度明确,经费预算合理,知识产权归属清晰。
2、项目必须有明确、量化的技术指标和项目实施期末的考核验收指标,各方任务分工明确、研发或产业化进度科学,经费预算合理,知识产权归属清晰,具有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的特点,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负责人应具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科学研究或产业化经历以及组织协调能力。
(二)联系人:产学研合作科 梁国强、陈成鹏, 电话:2830106。
专题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题编号1804 )
(一)专题内容
围绕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环境与资源、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等领域,支持和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技术政策,有较高创新水平和较强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望形成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1、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并且必须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完成评价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2、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比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10%以上,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3%。
3、企业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企业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具备完成申报项目的资金能力。
4、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企业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5、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发展方向,技术水平高,创新性强。在制造工艺技术改进、材料替代应用、产品性能提高、技术服务模式推广等方面有较大创新。无知识产权纠纷,且尚未形成有效产品销售,仍处于研究开发阶段。
(三)联系人:高新科 黄竞, 电话:3418428
专题五、工业高新技术领域技术攻关(专题编号1805)
(一)专题内容
围绕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为主的新兴产业开展技术攻关以及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五金刀剪产业,培育和发展一批五金刀剪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的技术水平须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高新区、工业园区内单位,鼓励产学研联合、军民结合、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类的项目;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项目申报书上的技术经济指标必须明确客观,并将作为项目验收时的考核指标。
(三)联系人:高新科 黄竞,电话:3418428
专题六、现代农业新技术研究与示范(专题编号1806)
(一)专题内容
围绕我市农业科技研发和示范推广,农业共性技术研究推广等问题,开展高效适用的农业生物技术、水产品养殖与种苗繁育技术、新品种选育与示范推广、特色作物栽培、农产品与食品精深加工技术、植物保护技术、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农产品食品安全生产技术等研究与示范。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的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申报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企业;项目承担单位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三)联系人:科技服务科 陈琴、何国华,电话:2830105
三、协同创新专项
专题七:院士工作站建设(专题编号1807 )
本专题旨在加速国家、省级创新资源和高层次人才团队向我市集聚,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重点支持我市企业以技术需求为导向,引进省内外院士及其创新团队作为技术核心,组建院士工作站,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成果孵化、产品研发、平台共建、人才培养、行业技术咨询规划等工作,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与1名以上的院士(含1名)及其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建站管理、任务和工作分工等。需明确建站期间合作项目拟实现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
2、申报单位自身科研条件和研发实力强,能为院士及其团队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已建有国家、省、市级科研基地或创新平台,有明确的建设目标、任务以及实施期内开展的研究课题等。
3、凡涉及技术、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问题,双方要签订协议和责任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明晰产权归属。
4、同一院士在阳江已建3家(含3家)院士工作站的不再支持。
5、院士工作站建设时间不超过3年。
6、工作站建设项目命名:以依托单位和专业技术领域命名,称为“阳江市×××(设站单位简称)×××(领域)院士工作站建设”。
(二) 申报材料要求。
工作站建设规划方案、建站单位与院士本人及其单位签署的合作协议书、相关证明文件等。
(三)联系人:产学研合作科 梁国强、陈成鹏, 电话:2830106。
专题八:阳江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专题编号1808 )
本专题主要支持新型研发机构的创建、增强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促进人才团队的集聚、培养和提高研发水平。通过本专题的开展,夯实新型研发机构的研发条件,引导新型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和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其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孵化能力,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壮大。
(一)申报要求
1.已通过省科技厅评审确认的省、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并且未曾获新型研发机构配套经费资助。
2、申报 “阳江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专题的单位可同时申报本专题。通过评审认定为阳江市新型研发机构后可进入本专题项目评审。
3、项目名称统一为: xxx(单位名)+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
4、鼓励以企业为主体组建的新型研发机构,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二)联系人:产学研合作科 梁国强、陈成鹏, 电话:2830106。
专题九:阳江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专题编号1809 )
新型研发机构是指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模式多样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在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与孵化育成等一个或多个方面形成特色鲜明,产学研紧密结合,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可持续发展的组织或机构。本专题旨在培育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为我市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有力支撑。
(一)申报要求:
1、注册、设立地。在阳江市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或机构,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较稳定的资金来源,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阳江。
2、举办和投资主体。鼓励机构投资主体多元化,包括通过政府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组织、产业联盟等,以及其他投资主体联合共建。
3、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15%。
4、研发基础。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固定场地等基础设施,办公和科研场所不少于350平方米;拥有必要的测试、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且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50万元。
5、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常驻研发人员占职工总人数比例达到20%以上,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应占研发人员的5%以上。
6、具有新型的管理体制机制。新型研发机构应具有面向企业服务、围绕市场配置资源的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及通过提供相关服务促进机构本身良好运转和发展的能力,建立了现代科研机构管理制度、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科研经费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7、主攻方向。具有明确的主攻方向,能切实解决产业共性技术问题,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多种综合性服务,通过产学研合作服务企业和产业发展。
主要从事生产制造、教学教育、检验检测、园区管理等活动的单位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认定材料:
1、填写《阳江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申请书》,必须有单位和主管部门的签署意见和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机构章程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履历表;
3、相应的财务报表或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
4、关于研发内容和技术水平先进性的说明及有关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如科技成果证书、专利证书等);
5、在实施成果转化、产业化和服务企业的有关证明材料;
6、万元科研仪器设备清单、高层次人才清单、近年工作报告及管理制度等。
(三)联系人:产学研合作科 梁国强、陈成鹏, 电话:2830106。
专题十:阳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专题编号1810 )
本专题旨在加强我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建设力度,引进和培养高素质的工程技术专业科技队伍,创新运行机制,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工程化、配套化的能力。优先支持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的工程中心的建设。
(一)申报条件:
1、工程中心应配备管理负责人和技术带头人,研发人员不少于6人组成,拥有本科学位或中级职称的人员不低于20%。
2、工程中心应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基础,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
3、工程中心应有明确的目标,研究开发任务具体,方案可行,措施得力。
4、工程中心应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不包括生产用设备)。
5、企业应具有良好经营和运行状况,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上一年度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能够提供组建工程中心需要的建设资金。
6、工程中心应有持续的研发投入,上年研究开发经费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组建后每年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7、企业应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自主知识产权。
8、申报本专题企业可与其他专题项目同时申报,通过本专题认定评审后可直接进入其他专题项目评审。
(二)认定材料:
1、填写《阳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必须有单位和主管部门的签署意见和公章。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
4、企业上年度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研究经费投入情况)。
5、知识产权材料:知识产权证书、软件著作权、工法、标准等。
6、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成果来源可从知识产权、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7、研究开发活动证明材料:科技项目立项证明、企业自立研发项目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8、工程中心专职研发人员学历、职称证明材料。
9、产学研合作证明材料。
(三)联系人:产学研合作科 梁国强、陈成鹏, 电话:2830106。
专题十一、阳江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专题编号1811 )
(一)专题内容
阳江市重点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广东省、阳江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围绕省市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战略目标,针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科技领域及方向,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获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成果,成为阳江市科技创新的骨干力量。积极培养、引进、稳定和聚集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学术带头人,建成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不断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建立健全管理与运行机制,加强自主创新及产学研合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装备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仪器设备,创造条件,争取进入广东省重点实验室行列。
(二)申报要求
1、阳江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依托单位为科研实力较强、基础条件较好的高校、科研机构、事业单位,设在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有相对固定的科研人员和相对集中的科研场地,服务于阳江经济社会建设,均可申报。
2、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管理能力较强的领导班子以及素质较好、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学风正派,学术民主,有团结合作和献身科学的精神,有培养高级科技人才的能力。
3、阳江市重点实验室应具备先进的科研条件和设施,有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仪器设备总值200万元以上。
4、阳江市重点实验室应拥有一支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高水平的科技创新队伍,具有良好的培养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的条件与业绩,综合科研实力较强,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8人。
5、依托单位重视市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在人力、物力、财力上能给予稳定的支持,提供必需的后勤保障,保证市重点实验室正常运行。
(三)联系人:高新科 黄竞,电话:3418428
专题十二、阳江市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专题编号1812)
(一) 专题内容
建设阳江市企业重点实验室旨在提高科技型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推动行业技术进步,阳江市企业重点实验室的任务是重点解决产业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进一步促进产业共性技术集成,提升创新成果的转化能力,加快推进产学研结合,为我市优势特色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二) 申报要求。
1.阳江市企业重点实验室应依托阳江市内具有较强研究开发能力和技术辐射能力的行业骨干企业建设。在阳江市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申报。
2、工业类申报单位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亿元,农业类申报单位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千万元,主营业务与企业重点实验室申报方向属于同一领域,近3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2%。
3、阳江市企业重点实验室应综合科技实力强,内部研发体系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健全,鼓励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
4、阳江市企业重点实验室应拥有高水平的科技创新队伍;
5、阳江市企业重点实验室应有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工业类企业重点实验室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有先进的科研条件和设施,科研仪器总值500万元以上;农业类企业重点实验室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有先进的科研条件和设施,科研仪器和实验设施总值200万元以上。
(三)联系人:高新科 黄竞,电话:3418428
专题十三、省级众创空间培育(专题编号1813)
(一)专题内容
根据省委省政府2015年全省孵化器建设工作的有关部署,为推动我市众创空间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支持的众创空间,是指借鉴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在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校、科研院所、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及大企业内,建设的众创空间必须是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为创业者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并已在广东省科技孵化器育成平台成功完成登记备案。
2.项目实施周期1-2年。
3.项目完成后,所建众创空间应达省级众创空间的认定条件并获得省级众创空间认定资格。
(三)联系人:高新科黄竞,电话:3418428
专题十四、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培育(专题编号1814 )
(一)专题内容
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围绕地区产业创新需求,集成资源、创新机制,探索科技服务新模式,提升服务层次和水平;开展技术创新、创业孵化、科技金融、创新创业大赛、人才培训等专业化科技服务。
(二)申报要求
1、各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园区创新服务中心、科技服务企业(机构)均可申报。
2、申报单位应具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一定的业务基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申报注意事项
同一申请人同年度只能获批1项市级科技项目—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培育
(四)联系人:科技服务科 陈琴、何国华 电话:2830105。
专题十五、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专题编号1815)
(一)专题内容:根据省委省政府2015年全省孵化器建设工作的有关部署,为推动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为已在本市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和税务登记,符合阳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阳江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阳科通[2016]75号)规定的“八有”条件的单位。
(三)申报材料
(1)阳江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
1、孵化器基本信息;
2、孵化器建设情况概述。
(2)证明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孵化场地证明材料和孵化场地功能划分图(采取租赁、合作等方式形成的孵化场地,需提供产权方产权证明和相关协议文件);
3、在孵企业(项目)一览表和毕业企业(项目)一览表,以及主要在孵企业基本信息表(并附自主知识产权清单、团队核心领导军人物清单及有关证明材料);
4、孵化器中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表(并附已接受孵化器专业培训管理人员证明材料);
5、为在孵企业(项目)提供的优惠服务政策;
6、孵化服务、设施及合作机构清单(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7、开展包括创业咨询、辅导和技术、金融、管理、商务、市场、国际合作、知识产权、法律和项目路演等方面服务的说明和证明材料;
8、所聘任创业导师的清单及聘任协议,以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9、所设立的孵化基金的章程、验资证明、投资案例、投资合同等有关证明材料;
10、有关管理和运行制度,包括遴选、毕业和淘汰机制;
11、规划建设方案;
12、突出成功的案例简介;
13、年度财务报表 。
(3)其它证明材料
(四)联系人:高新科黄竞,电话:3418428
四、科技创新环境建设专项
专题十六、阳江市引进创新科研团队项目(专题编号1816)
(一)专题内容
申报项目团队所从事的行业应属于新材料、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节能环保、五金刀剪及机械、模具、装备制造业、家用电器、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近年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和领域。
(二)申报要求
申报的引进创新科研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有特色鲜明的核心研究方向和明确的研究目标,符合阳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体要求如下:
1、创新科研团队由带头人和不少于3名核心人员组成,在国内外科研机构或重大项目稳定合作3年以上,学术水平在本领域内具有明显优势,有明确的产业化计划,能够在未来3年内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已入选广东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项目的单位或团队不得再以同一团队或项目申报市引进创新科研团队。
2、 团队人员工作单位应为珠三角地区或省外、国外。
3、创新科研团队带头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近五年内曾获得市级以上相关人才计划资助或主持过市级以上科研项目。
4、申报团队成员需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具备较强的创新科研能力,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领域、本行业前列,科研成果产业化前景好;
5、申报团队成员个人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合同,承诺入选后3个月内签订正式合同并到岗;如系已签订正式合同,首次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间在2018年1月1日之后;引进后需在阳江连续工作时间2年以上,引进的成员每年在阳江工作时间累计6个月以上,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全职在阳江工作。
6、项目实施时间2年。
(三)联系人:办公室 陈琳琳,电话: 3417895。
五、知识产权发展专项
专题十七、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评定(专题编号1817)
(一)专题内容
通过培育评定进一步提升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能力,引导创新成果产权化和产业化,推动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我市全面振兴发展提供有力的知识产权支撑。
(二)申报要求
参照《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评定办法》(粤知保协法字〔2017〕17号)进行。
1、申请评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领导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至少有一名企业领导分管知识产权工作;已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能较好地利用中介机构为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服务。
(2)企业已建立较为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执行情况良好。
(3)企业重视专利信息化建设和专利信息利用,已建立行之有效的专利信息利用渠道,研发人员会采集和分析专利信息,在利用专利信息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特点,开展专利战略研究。
(4)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近两年无制造和销售假冒产品,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5)企业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近两年专利申请量在本地区或市内同行业中领先,专利申请量的年增幅在全市平均增幅以上。积极开展专利电子申请,近两年无恶意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6)企业重视专利技术产业化,专利产品销售额占企业总销售额的30%以上。
(7)知识产权投入力度大。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有关专利申请、维护、诉讼、信息利用、实施、培训、奖励等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营方面的经费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以下标准:年营业收入高于2亿的,其知识产权经费投入要大于营业收入的0.3%;年营业收入低于2亿的,其知识产权经费投入要大于营业收入的0.5%。
(8)企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企业管理层及研发人员的培训率达到80%以上,员工的培训率达到60%以上。
(9)企业应属县(市、区)知识产权试点企业或重点培育和扶持的企业。所处产业须是国家或省、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
2、申请评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知识产权战略运用初见成效。企业把知识产权战略融入企业经营管理总体战略之中,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规则谋求自身发展、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能力较强。
(2)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已成为企业整体管理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参与了企业的研发和战略决策。
(3)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完善。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技术创新以及生产经营全过程,形成正式规章在企业内部执行。
(4)知识产权信息利用能力强。根据实际情况,以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积极建设或拥有专利信息数据库,通过对知识产权信息的利用和分析,掌握当前技术动态和发展趋势,并在相关部门合理利用了知识产权信息分析的结果。
(5)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应对纠纷能力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按照知识产权制度和规章来处理知识产权纠纷,近三年无制造和销售假冒产品,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6)知识产权量多质高。研发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或重要核心专利;近三年专利申请和授权总量、发明专利申请量在市内同行业中领先,专利申请量的年增幅在全市平均增幅以上,积极开展专利电子申请,近三年无恶意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积极申请国(境)外专利。商标在市场上有较高信誉和公众认知度,积极创建或拥有驰名商标或广东省著名商标;积极申请和注册国(境)外商标。积极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
(7)知识产权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企业销售收入在市内同行业中领先,并且保持连续两年赢利,产品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市内同类产品前列,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8)知识产权投入力度大。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有关专利申请、维护、诉讼、信息利用、实施、培训、奖励等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营方面的经费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以下标准:年营业收入高于2亿的,其知识产权经费投入要大于营业收入的0.5%;年营业收入低于2亿的,其知识产权经费投入要大于营业收入的1%。
(9)知识产权工作特色鲜明。重视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的综合运用,知识产权工作形成特色,具有示范带动效应,有推广应用价值。
(10)企业已通过阳江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定。
(三)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书;
(2)其他附件要求材料。
(四)联系人:知识产权科 梁耀辉,电话:3418508。
专题十八、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进项目(专题编号1818 )
(一)专题内容
引导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国家标准(以下简称贯标),形成贯穿生产经营各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效益,更好地促进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工作内容要求:
(1)项目企业调查诊断并制定方案。分析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问题,出具诊断报告。以诊断报告为依据,结合企业的发展规划与实际情况,制定贯标服务方案,必要时考虑与已有管理体系融合。
(2)开展针对不同层级人员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培训。
(3)构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制定知识产权方针和目标,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
(4)编制并会审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文件。编写符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知识产权手册、知识产权管理程序文件和记录文件模板。
(5)实施运行与管理评审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企业各部门按照制定的程序文件运行,及时解决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就运行效果进行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直至通过内部审核与评审认证。
(6)认证。向国家认证机构申请认证,完成贯标认证工作。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要求
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符合以下条件:
(1)国家、省或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行业骨干企业,高新技术入库培育企业;
(2)企业有意愿把知识产权战略融入企业研发、管理和经营全过程,运用知识产权制度谋求自身发展,参与国内外竞争;
(3)企业重视并积极参与贯标工作,接受并主动配合咨询服务机构的协助和辅导,对贯标工作提供相应的经费和人员保障,确保贯标工作顺利开展。
2、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贯标企业荣誉证明材料,如优势、示范企业认定通知等;
(4)其他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
(三)联系人:知识产权科 梁耀辉,电话:3418508。
专题十九、知识产权服务提升项目(专题编号1819 )
(一)专题内容
发挥知识产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功能和作用,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我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宣传、保护及维权援助、贯标工作,提升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能力;支持针对阳江产业集群和市内举办的各类经济技术贸易展会提供服务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要求:申报单位为本市内注册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2、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书;
(2)机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其他相关材料。
(三)联系人:知识产权科 梁耀辉,电话:3418508。
专题二十、县(市、区)专利工作促进项目(专题编号1820 )
(一)专题内容
项目目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核心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深化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完善激励和保护创新的法制环境,提升县域知识产权工作水平,推动区域工作协调发展。
项目任务:
1、深化知识产权战略实施
加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体制机制建设,完善战略实施协调管理体系,制定出台战略实施年度推进计划,建立完善相互支持、密切协作、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探索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改革。
2、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制。建立重点产业和重点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开展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办案质量。
3、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全面推动企业贯彻实施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引导企业将知识产权纳入发展战略,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立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将知识产权管理融入研发、生产、销售全过程。鼓励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开放合作、知识产权引进等途径,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知识产权资产组合,建设一批知识产权强企。
4、推进专利申请提质增量
根据实际情况加大知识产权创新补助,落实专利奖励配套政策,重奖发明创造者。对中小微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发明专利的申请和受权予以资助和奖励,提升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发明创造质量,逐步消除规模以上工业“零专利”现象。
5、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加快培育知识产权品牌机构,系统构建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交易服务、融资服务、法律服务和培训等全链条服务体系。引进国内外高水平服务机构。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知识产权服务从业人员业务技能。推动县(市、区)搭建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6、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
及时、准确宣传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最新工作部署和创新措施。积极扩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模式,增强宣传实效,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认知度,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和创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地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7、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
制定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发展计划,强化对机关工作人员、下属单位、企业、服务机构人员等的持续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和专题讲座等,以提高领导干部的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为强县工程的工作开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要求:申报主体为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2、申报方式各申报主体结合本地2018年工作重点,选择上述2个以上项目任务进行申报,并填报《阳江市专利工作促进项目申报书》。
(三)联系人:知识产权科 梁耀辉,电话:3418508。
附件4:
网上办事大厅办理流程
从2018年3月1日起,我市启用了新网上办事大厅,实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阳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事项需在新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办理流程如下:
一、各申报单位按《申报指南》的要求组织好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所属主管部门审核。各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项目,要及时通知项目申报单位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阳江分厅按要求进行网上申办,各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收到主管部门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申办。各主管部门必须在告知项目申报单位进行网上申办后4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集中送达市行政政务服务中心(先在市行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的取号机取号,再到81号综合窗口递交取票号和材料),由市行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将申报材料移交我局,我局收到申报材料办理有关后续评审等相关工作。
二、网上申请办理要求一个业务流水号办理一个项目申报,并上传有关申报材料(不需要上传全部材料,只需要上传申报材料目录即可),上传材料要求清晰、完整。
三、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阳江分厅网上申办操作流程:
方法一: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阳江分厅”(www.gdbs.gov.cn/sites/dsft/gdswsbsdtyjft/index.html)→点击个人事项→点击按服务部门→点击阳江市科技局→找到阳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点击在线申办(未注册账号的先注册),登录账号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申报材料目录→提交。
方法二:登录阳江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www.yjkj.gov.cn/)→点击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图片进入阳江市科学技术局窗口→点击公共服务事项→找到阳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点击在线申办(未注册账号的先注册),登录账号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申报材料目录→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