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和《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规定的通知》(阳府〔2019〕16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市人民政府工作实际,经征询市人大常委会同意,确定《2022年度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重大决策项目清单》,现予公布。
附件:2022年度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重大决策项目清单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5日
2022年度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
重大决策项目清单
序号 | 主办单位 | 重大决策事项名称 | 项目列入理由 | 备注 |
1 | 市自然资源局 | 阳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六条的要求,“城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阳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上报审批前,应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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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交通运输局 | 阳江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2018-2035年) | 通过《阳江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系统性研究分析,进一步明确规划期内阳江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的总体要求、战略导向、主要目标、设施布局和工作任务,统筹不同运输方式、不同区域、不同时期综合交通的协调发展,为今后一段时期阳江综合交通发展提供纲领性指导,为阳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宏观决策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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