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镇级国土空间规划范围内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涉及农转用和未利用地转用审批事项调整由各县(市、区)实施的决定(阳府函〔2023〕132号)

来源:阳江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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