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我局工作实际要求,业经市司法局同意,现决定对《阳江市水务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阳部规〔2022〕21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该文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为阳部规〔2023〕3号。

阳江市水务局  

2023年1月28日

阳江市水务局关于印发《阳江市水务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通知(阳水函〔2022〕166号)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