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0 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及专利奖励)的通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0年市场监管系统转移市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2020年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阳江市内注册的科研机构、高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项目申报资料。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提交的材料必须胶装。
(三)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二、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请按照要求做好申报工作,于2020年8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纸件及电子文档报送所属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市直单位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审核推荐。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根据指南要求,严格审核推荐,于2020年8月17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文档及推荐项目汇总表统一报送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项目评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并通过集体研究决定的程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沃典、蓝红梅,电话:3418508、3418408,邮箱:1255275401@qq.com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农科路22号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9楼知识产权科
附件:1.2020年度阳江市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2.2020年度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促进项目申报指南
3.2020年度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项目申报指南
4.2020年度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5.2020年度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6.2020年度知识产权海外护航项目申报指南
7.2020年度阳江市重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指南
8.2020年度地理标志产品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9.2020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项目申报书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5日
附件1
2020年度阳江市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聚焦阳江市内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组织开展产业专利导航,以产业全球专利信息深度开发利用和深入分析为基础,揭示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明晰区域产业发展的地位及趋势,研究制定区域产业创新发展及专利布局策略,导航和支撑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省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可联合申报。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阳江市区重点产业专利导航专利导航工作机制,将专利导航融入产业发展规划及决策过程;
(二)针对产业特点和高质量发展需求,利用多种专业化的专利信息检索工具深度开展开展产业市场分析及产业内重点企业调查分析,分析该产业的全球核心专利分布及专利竞争格局,全景揭示整个产业的结构调整方向,市场需求热点方向、技术发展重点方向,明确该产业在我市专利布局的现状和趋势,基于深度专利导航分析,形成区域产业专利导航研究报告,利用专利分析开展产业专利布局、发展方向与创新路径导航,基于专利导航而提出具体、明确、可行的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策略建议和产业专利布局发展规划及为地方产业发展提供相应招商建议;
(三)组织开展专利导航成果发布会,积极运用导航项目成果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及专利布局规划决策,提升决策科学性,引导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线上发布会形式扩大导航成果覆盖面及影响力;
(四)组织产业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进行知识产权信息利用能力提升相关培训,提升产业相关部门知识产权信息利用能力。
四、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截止时间到2020年12月20日。
五、支持方式及额度
项目资金共40万元,支持1-2个项目。
六、申报材料
(一)2020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项目申报书;
(二)机构法人资格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能佐证申报书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七、其他事项
(一)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市市场监管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验收:项目实施截止时间到2020年12月20日,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报送工作成果,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验收通过后,方可结项。
附件2
2020年度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促进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引进或培育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对接活动,培育和规范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市场,培养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专业人才,创新交易模式。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广东省内专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或平台;
(二)有固定经营场所,有专业从事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工作人员5人以上,有稳定服务对象,有较独立、完善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
(三)拥有知识产权运营成功案例,知识产权运营业务有一定规模。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知识产权交易运营能力建设。在阳江市内设立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分支机构,完善内部管理流程,提高机构市场开拓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开展知识产权交易对接运营活动,使阳江知识产权交易、转让实施金额实现正增长;
(三)拓展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活动。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对接、专利价值评估分析、专利组合管理、商业战略分析、专利转让收购等活动;
(四)创新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模式。结合国内外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未来发展方向,积极融合资本、保险等要素,推动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模式创新,提高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效率。
四、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截止时间到2020年12月20日。
五、支持方式及额度
本项目支持一项,项目资金20万。
六、申报材料
(一)2020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项目申报书;
(二)机构法人资格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能佐证申报书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七、其他事项
(一)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市市场监管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报送工作成果,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验收通过后,方可结项。
附件3
2020年度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促进知识产权和金融资源的有效融合;展开培训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金融意识,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提质增效的作用;推动资本和创新项融合,促进创新主体发展。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广东省内依法注册或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规范的管理制度,财务稳健,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组织机构,可联合申报。
(二)熟悉知识产权金融业务,具有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等。
(三)对阳江本地企业和金融机构知识产权业务情况有一定的了解,同等条件下,在我市常设固定机构、人员、场所的优先支持。
(四)有承担政府部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项目并完成绩效成功经验。
三、工作任务
(一)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深入调查企业知识产权投融资需求,建立与银行机构合作机制,促使企业与金融机构达成合作意向,实现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2500万元以上,举办知识产权金融对接、培训等活动2次以上。
2.与保险公司对接合作,广泛开展知识产权保险工作宣讲和业务培训。会同有关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产品需求调研,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加强运营模式创新,规范服务流程,简化投保和理赔程序。通过试点推广,引导企业通过购买知识产权保险,降低企业维权成本。项目实施期间完成参保企业达到5家以上,参保专利达到5件以上。
四、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截止时间到2020年12月20日。
五、申报材料
(一)2020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项目申报书;
(二)机构法人资格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能佐证申报书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其他事项
(一)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市市场监管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报送工作成果,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验收通过后,方可结项。
附件4
2020年度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一、工作目标
支持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全面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推动知识创新、激发思维创新、培养创新人才,树立青少年从小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我市已开展知识产权教育的各中小学校。
(二)学校领导重视知识产权。
(三)学校有懂得知识产权的师资力量。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专项教育,提高青少年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意识。
(二)开展知识产权师资队伍培育,组织开展普及知识产权知识的体验教育和实践活动。
(三)开展发明创新、文艺创作等竞赛活动。
(四)组织师生参加青少年创新大赛等。
四、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截止时间到2020年12月20日。
五、支持方式及额度
本项目支持4项,项目资金5万元。
六、申报材料
(一)2020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项目申报书;
(二)机构法人资格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能佐证申报书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七、其他事项
(一)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市市场监管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报送工作成果,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验收通过后,方可结项。
附件5
2020年度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依托大型园区、产业聚集区、行业协会等建立商标培育指导站,通过行政指导、普法宣传等各种方式,为辖区企业提供商标注册辅导、商标规范使用提示、商标维权援助、自主品牌培育、商标运用指引等服务。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阳江市内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管理部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专业协会等社会组织。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本区域、行业商标品牌现状调研,制订和完善区域品牌计划和发展规划,培育自主品牌,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和行业发展;
(二)为企业提供商标咨询、服务,商标注册辅导、商标规范使用提示,开展开展普法宣传、自主品牌培育、商标运用指引、商标维权援助等服务;
(三)宣传推广自主品牌,打造品牌影响力。
四、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截止时间到2020年12月20日。
五、支持方式及额度
本项目支持2项,项目资金10万。
六、申报材料
(一)2020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项目申报书;
(二)机构法人资格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能佐证申报书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七、其他事项
(一)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市市场监管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报送工作成果,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验收通过后,方可结项。
附件6
2020年度知识产权海外护航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支持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维权工作,为中小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根据企业发展需求,开展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产业专利预警分析服务工作,深度开展专利预警分析服务,帮助企业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手段和策略参与国际竞争,为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引领导航。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阳江市内依法注册或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申报单位为非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的企业,需与省内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申报,并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良好,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管理体系健全,对知识产权工作有人员、经费等能保障投入。
(二)自身拥有开展国内、海外专利布局分析的数据库及软硬件资源。
(三)有承担有关课题经验的优先。
三、工作任务
(一)分析我市重点产业的海外布局,开展重点出口产品的专利预警分析,形成预警分析报告,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的风险防控和涉外纠纷应对能力;分析我市重点产业出口量较高的重点海外市场知识产权整体分布形势,以及重点海外市场同类型竞争产业重点产品的专利布局情况,进行产业专利预警分析,提出我市相关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应对措施,形成有参考价值的重点产业专利预警分析报告。
四、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截止时间到2020年12月20日。
五、申报材料
(一)2020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项目申报书;
(二)机构法人资格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能佐证申报书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其他事项
(一)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市市场监管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报送工作成果,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验收通过后,方可结项。
附件7
2020年度阳江市重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指南
一、工作目标
1.复制推广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先进经验,切实做好我市有关大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探索展会知识产权纠纷数据电子化,实现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大数据分析研判,为全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积累有效经验;
2.对研究制定全市展会适用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与各类文书范本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方案,推动全省展会知产权保护效能提升;
3.切实提升参展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水平,营造鼓励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阳江市内依法批准成立或注册登记的大型展会主办方或承办方。
(二)具体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于2020年度在阳江市承办有关大型展会;
2.申报主体在阳江市内设有较为完备的办公场所和设施,能够在响应配合阳江市市场监管局对本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3.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申报主体或其成员单位具有大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验,能够切实按照阳江市市场监管局要求落实各项工作。
三、项目任务
(一)开展大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驻会工作
按照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借鉴广交会有关做法,设立展会知识产权纠纷处理专门机构,建立展会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机制,组织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团队进驻我市有关大型展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驻会工作,妥善处理展会期间以及与展会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
(二)开展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培训工作
1.展会举办前,及时组织对参展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和实务培训,切实提高参展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水平;
2.展会举办前后,按照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向社会大力宣传推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营造鼓励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3.按要求完成有关大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展会举办前向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报驻会工作、宣传培训方案,并在当届展会结束后向阳江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上报典型案例分析、驻会及宣传培训工作情况报告、有关意见建议及经费使用报告;
四、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截止时间到2020年12月20日。
五、申报材料
1.2020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项目申报书;
2.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依法批准成立或注册登记的证明文件;
(2)申报主体2020年度在阳江市内承办大型展会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部门批准材料、承办合同等;
(3)在阳江内设有办公场所和设施的证明材料;
(4)内部管理机制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事项
(一)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市市场监管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报送工作成果,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验收通过后,方可结项。
附件8
2020年度地理标志产品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一、工作目标
加强地理标志产品培育,扶持有关单位结合自身特色产业培育地理标志产品。提高地理标志对经济、社会贡献的显示度,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地理标志意识,培育良好的地理标志事业发展环境。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阳江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专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工作任务
申报单位结合当地特色和实际,挖掘产自当地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种植、养殖或其加工产品,对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有关条件,积极申报认定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四、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截止时间到2020年12月20日。
五、支持方式及额度
本项目支持1-2项,项目资金10万。
六、申报材料
(一)2020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项目申报书;
(二)机构法人资格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能佐证申报书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七、其他事项
(一)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市市场监管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报送工作成果,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验收通过后,方可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