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专利政策导向、提高专利申请质量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国知发管字【2013】87号)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质量相关问题通报要求工作的通知》(粤知【2018】26号)关于专利资助政策的相关要求,我市专利资助政策存在着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前资助及对大户奖励政策等问题。经研究,我局决定对专利资助相关政策进行优化完善,自2018年12月10日起,停止受理《阳江市专利申请资助办法》(阳府【2016】17号)部分专利资助申请,以下为停止资助的内容:
一、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前申请资助;
二、专利代理机构奖励申请资助。
其他资助政策不变。
特此通知。
阳江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