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医疗卫生科技创新和研究工作,提升医疗卫生领域的科技服务能力,我局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市医疗卫生类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一)历年获立项,执行期满未验收的医疗卫生类科技计划项目须主动提出验收结题申请。

  (二)按照项目规定的任务、指标及经费投入等提前完成的,可在执行期到期前提出验收结题申请。

  二、验收方式

  采用材料验收的方式。验收结题专家组采用集中评价的形式,对项目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讨论,形成验收意见。

  根据项目的类型、专业领域抽取专家,专家名单原则上来自阳江市科技咨询专家库。

  三、验收材料

  (一)验收申请书;

  (二)项目实施报告书;

  (三)任务书(项目申报书);

  (四)发表论文佐证材料;

  (五)成果证明相关材料;

  (六)临床类需个案报告;

  (七)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相关验收材料报送至我局社会发展与实验室科。

  (二)纸质申报材料统一为A4幅面,按目录顺序用线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电子版汇总表一份。

  (三)医疗卫生单位在汇总上报材料时,需先对项目进行把关,再提交项目汇总表(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承担单位应切实履行职责,按时提交验收申请。项目执行期需延长的,应在执行期满前办理延期申请。

  (二)项目因不可抗拒因素无法继续进行的,应主动提出终止申请,按照流程办理项目终止。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验收的项目将实行被动终止结题,相关验收情况将纳入下一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请的考量范围。

  附件:1.阳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doc

             2.项目验收汇总表.docx

                 阳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15日

  (联系人:李丽青;联系电话:0662-283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