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实施单位:
根据《阳江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阳部规〔2019〕7号)、《阳江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阳部规〔2018〕22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1年省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及资金年限
(一)检查对象: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单位。
(二)资金年限:2021年省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
二、检查内容
(一)财务检查
对省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使用效益及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专项资金是否设立专账,资金使用是否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执行,做到专款专用。
2.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严格按照项目合同书执行,是否存在超范围使用、挪用等现象。
3.企业承诺的自筹资金是否按项目申报书、合同书要求落实。
4.票据报销手续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白头单现象等。
各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形成项目支出明细账(附件2)并附记账凭证、收支原始票据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我局组织财务专家进行审核、抽检、现场考察。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作出整改。
(二)绩效评价
各单位按规定对所使用的财政资金效益进行自我分析、评价,把握自评重点和原则,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基于实际情况和佐证材料,参照提纲撰写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附件3)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附件4)。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或以后年度资金安排以及项目支出结构调整的重要依据。
请各项目实施单位坚决杜绝虚报、错报、漏报、瞒报等弄虚作假现象,于5月30日前将①项目支出明细账(附件2)(含记账凭证、收支原始票据复印件)②自评报告(附件3)③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附件4)PDF格式的电子版(需加盖公章)报市科技局综合规划科邮箱:yj3372126@126.com。以上内容的纸质材料先提交至归口业务科室,由业务科室汇总后提交综合规划科。
(三)现场答辩
立项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需进行现场答辩。汇报时间在5至8分钟,请提前准备好PPT。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阳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10日
(联系人:姚彬彬,联系电话:337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