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制定背景

  当前境外疫情加速蔓延,国内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随着春节来临,我市文化旅游市场疫情防控压力增大,外防输入风险加大,境外来(回)区人员不确定性加大。同时冬春季其他呼吸道传染病进入高发期,给我市文化旅游市场疫情防控带来挑战。根据市委、市政府,市防控办关于我市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精神,我局科学精准做好全市文化旅游市场春节期间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作举措

  (一)强化景区防疫管理

  1、严控游客数量。景区科学合理设置承载量,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严格落实门票预约制度,采取分时段、间隔性办法安排游客进入。春节期间各景区暂不组织各类大型展会、演出、赛事等聚集性文娱活动,防止人员聚集。

  2、严格入园健康检测。要求景区门口增设自动体温检测设备,保证对所有入园人员快速准确进行体温检测,逐一检验健康通行码,并设置临时隔离场所,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落实疫情防控物资,入园必须佩戴口罩,引导游客进入时与其他游客之间距离保持1米,做到讲解员讲解时与游客保持1米以上距离。

  3、落实实名登记。实行实名制购票,做到可查询可追踪。鼓励景区积极利用大数据和智慧手段,做好游客信息动态监测。

  4、加强清洁消毒。及时对景区密闭建筑、公共场所、卫生设施、游乐设备、餐饮场所等进行通风换气、清洁消毒。景区内洗手、喷淋等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做好景区垃圾分类处理。

  (二)强化旅行社防疫管理

  1、实行熔断机制。旅行社要密切关注旅游目的地疫情防控动态信息,不得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游。一旦旅游目的地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未出发的团队必须立即取消或更改旅游行程;已经在中、高风险地区的旅游团队,须暂停在当地的旅游活动,听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指引和要求,配合做好相关疫情排查处置工作。

  2、提高防疫标准。组团社和地接社应明确双方疫情防控相关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确保团队旅游平稳、有序、安全。

  3、严控团队人数。提前向旅游主管部门报告组接团情况,从严控制团队人数,提倡小规模旅游团队。提倡减少跨省游,合理安排团队旅游线路、规模和出游时间,分时段、分批次、分区域开展旅游活动,避免游客聚集。
    4、加强防疫排查。旅行社要严格做好游客信息采集、健康档案、检测登记,要求游客报名时出示健康码并了解是否在疫情发生地有旅居史,在出行前再次核验。对没有通过健康码检核的游客要做好解说明和劝阻工作。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制度,体溫异常的游客不允许参加行程,劝导其就医检查并做好登记。

  5、加强安全防护。配备数量充足且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体温检测设备、洗手液、一次性手套、消毒用品等防护用品,为司机、导游和游客提供必要的防护保障,定期检查并及时补充更换。

  6、导游要戴口罩。在导游上岗前进行健康码检核,要求导游科学佩戴口罩。导游要做好游客在乘车、入住、购票、游览、就餐等环节的防控提醒,引导游客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提醒游客配合开展健康检疫,做好个人防护。
    7、做好应急处置。旅游团队如发现疑似症状人员,旅行社要立即停止该团旅游活动并第一时间报告,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排查和防控措施。旅游团队中一旦出现确诊病例,旅行社要立即落实应急处置预案,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患者隔离、密切接触者追踪等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三)强化密闭文化娱乐场所防疫管理(歌舞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游戏游艺场所、电影院等)

  1、加强消费者防护。严格落实预约消费、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健康码、实名登记、人流控制等制度,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在收银台、等待区等设置“一米线”,提醒消费者保持安全距离,不配合佩戴口罩者不准进入。

  2、加强场所防控。每天定时对公共设施设备及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消毒,配备洗手消毒物资,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确保场所有效通风换气,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影厅、剧院要落实每场一消毒,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要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对消费者使用过的设备应当使用一次消毒一次。

  3、加强餐饮管理。原则上禁止饮食,放映场所原则上不售卖零食和饮料。提供餐饮服务的娱乐场所提倡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

  4、加强防疫宣传。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四)强化公共文化体育场所防疫管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体育馆)

  1、加强人员进出管理。科学设置进出场馆通道,安排专人严格管理,落实预约登记、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实名登记等制度。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禁止进入场馆。

  2、采取人员限流措施。各场馆可结合防控工作需要,对入场公众数量进行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控。提前规划开发范围,优先开放室外和人员分散区域。安排专人疏导、分流到馆(站)的群众,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场馆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和密切接触的项目,应暂不开放。严格控制人员密集型各种活动,确实需要举办活动的,需报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审批,方可进行。

  3、做好清洁消毒。配备防护物资,对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和桌椅、电子触摸屏、服装器具等公众容易接触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时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合理设置“已消毒”公示牌。定期对空调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洁、消毒或更换,首选自然通风,确保有效通风换气。

  (五)强化文体活动防疫管理

  1、严控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节日祈福等人群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活动按相关规定审批;文旅行业举办超过50人的会议或活动的,应当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书面报属地防控部门审批同意后举办,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2、严控举办体育赛事。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暂停市体育协会年会和大型体育活动。原则上不跨区域开展线下赛事活动,减少区域间人员交叉流动。

  3、严守属地管理原则。县区如举办线下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必须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防疫方案、履行审批程序,做到“一活动一方案”,确保赛事活动安全。赛事活动举办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做好人员管理和活动场所消杀工作,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要早发现、早疏散、早管控,规避潜在风险。

  4、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线上文艺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倡导艺术为民、科学健身,增强群众身体素质,提振防疫抗疫信心,营造健康快乐、安详幸福的节日气氛。

  (六)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各县(市、区)局要督促辖区内各相关经营单位做好服务人员健康管理,要设立健康管理员,全面了解、掌握、记录员工旅居史,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每日健康检测制度,对所有员工每次上岗前开展体温检测和佩戴口罩检查,确认身体健康方可上岗,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记录。同时强化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培训,要对员工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事项的培训,确保员工上岗前具备必须的防控处置知识和能力。

  (七)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各县(市、区)局要督促辖区内文旅经营单位、公共文体场所提前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疫情防控专项培训和应急演练。要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的联系,场馆内设立应急处置区域,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立临时隔离点或医疗救助点。

  三、组织保障

  1、落实责任。各经营单位要根据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春节疫情防控方案,强化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要求。我局将不间断对各单位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彻底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

  2、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发现从中高风险地区来阳人员,负责做好宣传工作,与社区、村委会联系登记协调和备案工作,全面排查感染人员,争取最短时间将接触人员追踪管理到位,坚决遏制疫情扩散。

  3、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正面引导力度,严格规范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做好疫情防控动态等信息发布,及时回应涉疫热点问题,加强舆论检测和引导,维护社会稳定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