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拓宽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阳江市人民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市人民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现将有关申报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忠于宪法,遵守法律;

  (三)熟悉社情、民情,密切联系群众;

  (四)在地域、行业等方面具有代表性和广泛性;

  (五)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能够及时组织开展立法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安排人员参加相关立法调研等活动;

  (六)履行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范围

  (一)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以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基层派出机构;

  (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业智库、法律服务机构;

  (四)企业以及其他事业单位;

  (五)行业协会、商会、学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

  (六)其他基层组织。

  三、工作任务

  (一)收集和反映社会公众对法规规章草案提出的立法意见和建议,组织和参与有关立法调研、立法听证、民意调查、立法课题研究等活动;

  (二)对编制市人民政府规章年度制定计划、征集地方性法规立法建议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协助开展法规规章施行情况的调查、评估工作,收集整理法规规章施行中的意见和建议;

  (四)将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等工作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广泛吸收引导基层干部、群众参与讨论,协助做好本区域、行业或者单位的普法宣传;

  (五)收集和反馈其他有关政府立法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申报要求

  (一)填写《阳江市人民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申报表》,签署本单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二)请同时提供一份能反映本单位具备有关申报条件的

  情况材料,材料应重点突出本单位具有代表性和承担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所具备的优势等内容;

  (三)以上有关材料请于2023年3月1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提交市司法局:

  1、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yjlfgzk@163.com;

  2、以信函邮寄至市区漠江路739号市司法局立法工作科。联系人:程先生;联系电话:0662-2229862;邮政编码:529500;

  3、传真至0662-3324827。


  附件:阳江市人民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申报表


阳江市司法局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