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和《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8年9月十三届省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有关规定,现将划定阳江辖区省管普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划定范围

  在阳阳铁路、南山铁路、港务铁路两侧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普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为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为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为12米;

  (四)其他地区为15米。

  二、勘界立桩

  (一)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划定不改变土地权属性质。

  (二)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五款,在省管普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铁路沿线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群众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三、安全规定

  (一)在省管普速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维护铁路运输安全。

  (二)省管普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与公路建筑控制区、河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航道保护范围或者石油、电力以及其他重要设施保护区重叠的,各自保护区并存;但在保护区重叠区域内,各方的相关行为要充分考虑对铁路线路安全的影响,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三)阳江辖区省管普速铁路在改建、扩建及扩能工程中涉及的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按本公告划定,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