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海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海事局,各县(市、区)商务(口岸)主管部门,市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方向)项目申报及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陆字[2021]3号,见附件),结合《阳江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市县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22年项目入库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口岸建设事项。

  二、支持时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2021年8月9日前。

  四、项目入库申报、评审程序及资料要求

  申报资料。

  1.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方向)入库项目明细表(附件2);

  2.社会统一征信代码证、与项目有关证书、登记材料;

  3.项目立项证明(可以发改或市商务局项目推进计划等证明材料);

  4.2021年1-6月纳税申报表(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或经有资质单位审计的财务报告);

  5.项目支持条件的相关证书或佐证资料,并作综述;

  6.显示项目选址的证件等(如不动产权证);

  7.项目已做前期投入部分凭证(从2021年6月1日起)

  8.项目可行性报告或投资商业计划书(包括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实施方案、预期效益、绩效目标和完成时限);

  9.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方向)入库项目支出凭证清单(附件3);

  10.承诺书(附件4)。

  资料要求。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请不要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一式三份,附电子光盘。申报材料要有封面和目录,并盖申报单位公章。封面须标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项目专题、申报时间和联系人及电话。

  (三)评审程序。

  1、市商务局组织业务科室进行集中评审和现场评审,拟采取内部集体研究的方式确定入库项目;

  2、市直项目由市商务局邀请市财政局派员评审,各县(市、区)项目由市商务局邀请市财政局和各辖区商务(口岸)部门派员评审;

  3、形成评审意见报市商务局领导审定;

  4、在市商务局网站上公示;

  5、市商务局录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市县项目管理系统(http://210.76.75.133:8081/gdsczt/)并与市财政局通过审核上报省商务厅。

  五、其他事项和要求

  (一)广东省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十大工程为数字贸易工程、贸易新业态工程、“粤贸全球”品牌工程、展会提升工程、重大贸易平台工程、产业链招商工程、贸易龙头企业工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消费枢纽工程、通关便利化改革工程、贸易金融创新工程。重点支持为上述十大工程提供通关便利化项目。

  (二)本通知未尽事项按照粤商务陆字[2021]3号办理;(三)联系人:口岸科钟华晓、杨健平,电话:3360732。

  专此通知。

  附件:1.粤商务陆字[2021]3号文;

             2.2021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请表;

             3.支出凭证汇总表;

             4.承诺书。


  阳江市商务局       

  2021年8月2日